8月29日,厦门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编号为2018P02、2018JP02和2018JP03号的三幅地块,宗地总面积为11.76万平方米,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5.82万平方米,总起价89.71亿元。
据了解,此次出让的三幅地块中,2018P02地块位于湖里区,是继2013年12月30号之后,时隔近五年岛内再供地;2018JP02、2018JP03位于集美区。地块均采用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方式拍卖,将于9月20日出让。
其中,2018JP02号地块位于集美区集美新城片区杏锦路与四号路交叉口东北侧,土地面积为3.20万平方米,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.08万平方米,土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、教育用地、交通服务场站用地,起拍价为25.39亿元,最高限价为38.09亿元。
2018JP03号地块位于集美区杏锦路与杏林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,土地面积为2.38万平方米,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.34万平方米,土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、交通服务场站用地、零售商业用地及轨道交通用地,起拍价为19.44亿元,最高限价为29.16亿元。
上述两宗地块允许竞得人分两期建设、分两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两期对外公开销售。其中首期对外销售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%。
此外,2018P02号地块位于湖里区06-07枋湖片区成功大道与金山西路交叉口东北侧,土地面积为6.18万平方米,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.41万平方米,土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、商服用地、教育用地,起拍价为44.88亿元,最高限价为67.32亿元。
该地块允许竞得人分三期建设、分三期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分三期对外公开销售。其中,首期销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万平方米。
以下是公告原文:
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2018P02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
(土地市场2018第051号、第052号、第053号)
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(厦府[2018]231号),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2018P02等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(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)。
二、确定竞得人方式
1、2018P02地块采用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方式拍卖,不设拍卖底价。
2、2018JP02、2018JP03地块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(含在建工程)带总平图(限制性条款)拍卖,拍卖方式为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,不设拍卖底价。
3、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方式为: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,不再接受更高报价,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(以下简称“竞配建面积”)。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,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。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。关于竞配建面积移交要求详见出让文件中的出让合同。
三、竞买资格要求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竞买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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