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出让时间和地点
拍卖时间定于 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:00,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(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)。
七、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
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552万元,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(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﹪,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)。
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。
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(人民币)的银行账户为:
户名全称: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
开户银行:福建海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
账号:100012412670010005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,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、股东借款、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。
(二)其他条件:
(1)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,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,由竞得人根据成交情况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,核定配建户型及交接程序。
(2)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榕政综[2017]1164号)规定的标准实施。
(3)该用地按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第二类建设区执行;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、交通组织、建筑景观及其他要求等以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函为准。
(三)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:
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土地(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,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),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,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。
(四)出让土地成交价款,包括土地补偿费、地上物(含人员)的拆迁安置费用,以及地段差价、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。出让契税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。
(五)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、市、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(或增资、增项)及公司的营业执照,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。
(六)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,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,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,以出让文件为准。
联系电话:0591—83688330
网址:http://www.landchina.com
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
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
2017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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